租用上海办公楼装修消防规定:
《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号,针对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一、上海办公楼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手续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原始建筑、消防设施图纸等);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证明文件、房产证等)。
建设单位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原始建筑、消防设施图纸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证明文件、房产证等)。
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备注:1、以上第(二)、(三)项建设单位不再提交原建筑(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复印件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消防部门核查。如经消防部门核查,无法查询到相关文书的,建设单位应提供。
二、上海办公楼装修工程消防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手续
(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
备注:如消防部门经查阅系统和档案无法查询到相关意见的,建设单位应提供。
3、消防产品清单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清单;
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等内容进行核验。清单由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采购时应选用由国家授权的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防火安全性能检验报告,供货时生产企业应出具防火安全性能产品合格证明。相关材料应装订成册,在消防检查现场备查。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自行落实。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改建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6、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按有关规定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验收现场应将竣工图纸准备齐全,在消防检查现场备查。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加盖公章);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阅读本文还阅读了